許多身心障礙的孩子(如:高度功能自閉症或亞斯伯格
症),雖在人際關係與情緒管理方面有障礙,但在某些
領域特別有專長,只要加以鼓勵或教育,就可激發他們
的潛能;故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開始推出身障生資優個別
計畫,鑑定後若有需求可向教局提出申請,給予經費補
助或輔導。
此外,教育局亦表示,台北市自去年六月推出「北市學
校師資身障學生資優機制」,學生經過鑑定後,透過個
別計畫給予輔導、優勢潛能教學、抽離教學,或上資優
班、縮短修業年限,教師也可從事專題研究,激發學生
的潛能。
身心障礙資賦優異:(相關計畫及實施方式請洽本校特
教組)
本校為97年國中階段唯一通過教育局審核的試辦學校:
1.其設置目的為:
(1)提供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適性教育輔導措施,以
激發學生優勢潛能。
(2)發掘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,提供優質學習環境及
充分發展的學習機會。
(3)提供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彈性教育安置方式,以
增進學生適性發展。
2.實施時間:本教育課程目前為試辦計畫,期程為3
年,於試辦期間學生因畢業升至下一教育階段時,教
育局將協調下一階段學校加入試辦計畫,以提供學生
延續性的轉銜服務。
3.辦理期間將定期舉行說明會與檢討會,並邀請導師、
家長及學生參加,以期能適性、適時地調整辦理的方
式。
4.實施對象:由教育局擇定之學校,並經學校徵得家長
同意之身心障礙(含確認或疑似)資賦優異學生。